太浦河橋和太浦河大橋增設事故應急池等環保設施項目
TPDQ-HBSS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太浦河橋和太浦河大橋增設事故應急池等環保設施項目 已由江蘇省交通運輸廳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以 《省交通運輸廳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關于開展全省跨越長江、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重要敏感水體普通公路橋梁相關防護設施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蘇交公便安〔2024〕334號)批準建設,施工圖設計已由/以/批準,項目業主為蘇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建設資金來自省級交通養護專項資金,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蘇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1)項目概況
本次擬對太浦河橋(最大跨徑105米)和太浦河大橋(最大跨徑110米)增設環境風險防控設施,工作內容包括新建格柵井、沉淀池、應急池,新建配套出入道路,橋面排水管道設置,橋面及應急池監控系統設施的布置及相關配套實施的施工等。
(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本次招標設1個標段,即TPDQ-HBSS標段,招標內容為上述內容施工圖范圍內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責任期的修復。
(3)計劃工期
計劃工期:2025年06月15日前完工,缺陷責任期24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具備的資質條件、業績、能力和信譽,具體要求如下:
(1)資質同時滿足①②③要求:
①投標人必須是獨立法人,持有效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基本賬戶信息已成功備案【在《表1企業信息基本表》中顯示】;并具有有效的省級或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②投標人具備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或以上等級)資質;
③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特級資質的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場監督管理系統(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完全一致;
(2)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22年01月01日至今完成過橋梁工程施工項目【業績以信息系統備案的內容為準】;
(3)信譽同時滿足①②③④⑤要求:
①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日當天,投標人在最近一次公布的江蘇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的從業單位信用等級評價中被評定為C級或以上級別(含暫定級);
②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日當天,投標人未被列入“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網站公布的“公路水運建設市場嚴重失信主體對象名單”(黑名單);
③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日當天,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④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日當天,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和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蘇省交通運輸廳、江蘇省水利廳文件(蘇建建管【2016】707號)等國家及省市相關法律法規有關禁止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求,未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被相關部門公布為限制市場準入的投標人(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日當天未經解禁)。
(4)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滿足①②③④⑤要求:
①項目經理具有公路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資格;
②項目經理擔任過已完的橋梁工程施工項目的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或項目總工;
③項目總工具有工程師或以上技術職稱;
④項目經理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
⑤主要人員(項目經理和項目總工)均無在崗項目,有無在崗項目情況,按照《投標人須知修改表》10.7款規定的原則認定。
(6)其他要求:
①投標人擬投入本標段的專職安全員不少于1名,擬投入本項目的專職安全員須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水運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或《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類證)。
②項目經理、項目總工、專職安全員為本單位自有職工,須提供不少于三個月(三個月指2024年11月~2025年1月)在本單位連續繳納社保的繳費證明【繳費證明內容需含繳費起止時間、繳費單位、繳費人員姓名并由社保機構加蓋繳費證明專用章,社保機構官網上打印件與線下的蓋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繳費單位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投標人的無獨立法人資格的下屬機構視為與投標人名稱一致),投標人應主動提交有效的查詢途徑供評標委員會核實】;
3.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蘇交通招標投標電子交易平臺(以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網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進行網員注冊,并領取CA數字證書。
4.2獲取文件時間詳見招標公告,完成網員注冊后,通過CA數字證書登陸“電子交易平臺”,明確所投標段,免費下載招標文件,圖紙及參考資料(如有)的提供方式:電子交易平臺中自行下載。
4.3聯合體投標的,有聯合體牽頭人完成招標文件等資料下載工作。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招標人將于下列時間和地點組織進行工程現場踏勘并召開投標預備會。
踏勘現場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投標預備會時間及地點:詳見招標公告。
5.2 投標文件應為加密的投標文件。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詳見招標公告,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交易平臺”,將加密的投標文件上傳,并保存上傳成功后系統自動生成的電子簽收憑證,遞交時間即為電子簽收憑證時間。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予以拒收。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省交通運輸廳門戶網站、江蘇省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
7. 聯系方式
招標人:蘇州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
地 址:蘇州市桐涇南路300號
聯系人:袁小琳
電 話:0512-68213585-2302
招標代理:蘇州峰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西8號中銀惠龍大廈1幢1102B室
聯 系 人:王建、董小花
電 話:15380516451、0512-85555117
E-mail:szfhgczx@126.com
監督部門:蘇州市交通運輸局建設管理處
地址: 蘇州市桐涇南路298號
電話: 0512-68125717
8.其他
(1)本次招標采用國內公開招標、資格后審,評標辦法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具體評標標準和方法詳見招標文件。
(2)招標人不統一組織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和投標預備會,投標人可自行調查,如需招標人協助,請提前通知,招標人將給予必要的協助。
(3)招標文件項目專用本是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對《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8年版)進行的補充、完善或修改,投標人應將《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8年版)和本招標文件項目專用本結合起來閱讀,《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8年版)由投標人自備。
(4)本標段采用雙信封全流程電子招投標,投標人投標時不需要提交紙質的投標文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電子版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前上傳至電子交易平臺本項目相應的標段中,本項目預約開始時間為2025年2月28日18時00分,預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4日13時30分,投標文件的解密在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之后進行。
投標文件上傳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4日13時30分;
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24日14時30分。
定于上述投標文件上傳截止的同一時間(同投標截止時間、預約截止時間)在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開標室(地址:蘇州市姑蘇區平瀧路251號,城市生活廣場的四層,具體開標室詳見開標當日交易中心大屏)對收到的投標文件第一個信封(商務及技術文件)公開電子開標。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解密截止時間前完成投標文件的解密。因投標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標文件上傳或解密失敗,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標人自行承擔。確定通過第一個信封詳細評審的投標人(即入圍第二個信封開標的投標人)后,招標人(招標代理)對第二個信封電子投標文件進行批量解密。
(5)本標段最高投標限價(大寫)貳佰玖拾陸萬元整(¥2960000.00)。
(6)網上預約資料應確保真實,否則由此帶來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投標申請人網上預約中若對系統操作有咨詢事宜,可聯系江蘇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系電話400-6666-101。
(7)未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建立信用檔案的投標申請人應及時注冊建立信用檔案。
(8)投標申請人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內容的備案或更新,應遵照《省交通運輸廳關于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有關功能使用要求和從業單位信息備案規則的公告》蘇交建〔2015〕25號、關于對《關于開展交通建設市場從業單位業績等信息核查工作的補充通告》的補充說明的要求:審核通過的企業備案信息將在“江蘇交通”門戶網站信息系統公示欄公示,公示期為3個工作日。投標人制作投標報表時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間的備案信息。
(9)資格條件與評標辦法所涉內容及其證明材料(除特別說明外)應在“江蘇省公路水路建設市場信用信息服務系統”中備案(包括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基本賬戶信息、資質信息、投標人及擬派人員業績、擬派人員職稱及相關執業資格證書信息等)并在電子投標文件中生成《投標報表》,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明確公路水運項目招投標和信用管理有關要求的通知》(蘇交建〔2020〕5號文)及相關文件要求,投標人采用“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編制生成的《投標報表》作為投標文件中資格審查和評標資料。若《投標報表》無法完整體現相關信息數據,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廳建設市場信用系統”或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或“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中可查詢的信息數據的網頁截圖作為證明材料。招標人不再接受投標人提交的相關原件作為替代、補充。
(10)請各投標人自行到“江蘇交通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時下載招標補遺書或澄清(若有),招標人不另行通知。投標人未留意該補遺書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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