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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夏狂歡—紅包雨活動即將開啟,請做好搶紅包準備!201812批次論文寫作于12月1日正式開始,現(xiàn)將本論文批次具體安排及相關(guān)說明通知如下:
1、適用范圍:
201812論文批次的寫作對象為:
1)已修滿至少50學分;
2)1703及之前學籍批次未參加論文寫作或成績不合格的在籍學生。
2、時間安排:
201812論文批次的寫作周期為2018年12月1日至2019年5月,各寫作階段的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
3、201812論文批次的重點說明:
自201006論文批次開始,學院將畢業(yè)論文與學位論文分開管理,論文寫作規(guī)范已進行相應調(diào)整。
1)論文申請:
欲申請學士學位的學生必須在進行選題申請前選擇“學位論文寫作”;不申請學位的學生必須選擇“畢業(yè)論文寫作”。
2)論文成績:
畢業(yè)/學位論文成績均為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為合格。學位論文成績合格者直接取得畢業(yè)論文的學分。但只有選擇“學位論文寫作”且論文成績在70分以上(含70分)才可申請學士學位。
論文成績由論文輔導教師根據(jù)終稿進行評定。學生的論文輔導教師由學院統(tǒng)一安排。
3)論文重修:
次論文成績不合格者,可在修業(yè)年限內(nèi)申請重新撰寫論文。論文重修無次數(shù)限制。但如果次論文寫作被認定為“抄襲”,則重修時不允許申請學位論文。
重點提醒:所有已符合畢業(yè)條件申請論文重修的學生,必須及時申請延期畢業(yè)。
畢業(yè)(學位)論文的重修規(guī)定如下:
a.畢業(yè)(學位)論文不及格者的重修(不需提交重修申請表)
畢業(yè)(學位)論文不及格者必須參加重修。論文重修不需交納重修費。論文重修成績按實際成績?nèi)鐚嵱涊d。
b.已撰寫過畢業(yè)(學位)論文成績及格的重修(需提交重修申請表 ?附件1)
已撰寫(畢業(yè))學位論文成績未達到60分者,也可申請再次撰寫學位論文,不需繳納論文指導費用。
畢業(yè)(學位)論文重修者按正常的寫作程序進行寫作和指導。
4、答辯安排:
畢業(yè)論文暫不要求參加答辯。按照《北京語言大學網(wǎng)絡教育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準則》規(guī)定,擬申請學士學位的學生必須參加畢業(yè)論文答辯。
符合以下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參加論文答辯:
1)已達到畢業(yè)要求或已畢業(yè)但畢業(yè)時間未超過一年(即已畢業(yè)學生畢業(yè)時間
2019年1月和2019年6月);
2)學位論文成績在70分以上(含70分);
3)必修課程平均分在70分以上(含70分);
4)學位英語、學位外語綜合水平測試成績合格;
論文答辯不合格的學生,可在一年之內(nèi)申請二次答辯。二次答辯不單獨安排時間,僅隨正在進行的論文寫作批次的答辯一同進行。每個學生有且僅有一次重新答辯的機會。如在答辯過程中論文認定為抄襲,學生取消答辯資格。
請各位學生嚴格遵照畢業(yè)論文寫作時間安排,按時完成各階段的寫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