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公園地塊建設項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項目名稱)南新公園地塊建設項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標段施工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新公園地塊建設項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項目名稱)已由蘇州市姑蘇區行政審批局(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姑蘇行審項投[2024]100號(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蘇州市姑蘇區住房和建設委員會,招標人為蘇州名城天工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中納建設管理咨詢(蘇州)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南新公園地塊建設項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標段)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本次招標項目的建設地點:蘇州市姑蘇區滄浪街道竹輝路-烏鵲橋路交叉口西南角。
2.2建設規模:路線全長176.25米(含跨竹輝河17.2米橋梁一座),道路標準紅線寬度6米,并同步對東側養蠶里弄53.3米范圍老路做縱坡改造。(工程特征、結構層次、建筑高度、道路寬度長度等)
2.3標段劃分
標段編號 | 標段名稱 | 招標范圍 | 合同估算價 (萬元) | 定額工期 (日歷天) | 招標工期 (日歷天) |
N3205010304001709001001 | 南新公園地塊建設項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 | 改造道路工程,路線全長176.25米(含跨竹輝河17.2米橋梁一座),道路標準紅線寬度6米,并同步對東側養蠶里弄53.3米范圍老路做縱坡改造。 | 462.32768 | / | 120 |
2.4其他:本項目為集中建設項目,集中建設單位為:蘇州名城天工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條件: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業績要求:
是否有此類要求:?是□否
□投標人?項目負責人承擔過類似工程;
2022-04-01至今(以竣工驗收證明時間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365萬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室外配套工程除外)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
?類似工程業績證明材料,需提供中標通知書(適用于招標項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驗收證明的原件掃描件,施工合同證明材料還需提供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或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相應查詢網頁截圖。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上驗收時間為準,金額以中標通知書金額為準,非招標項目以合同金額為準。
□
3.3項目負責人要求:
投標人擬派項目負責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考核合格證書(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或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4財務要求:/。
3.5信譽要求:/。
3.6其他要求:(1)投標人須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投標人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3)根據省、市清欠辦被限制市場準入和通報批評的企業及人員名單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場準入的單位和人員未經解禁不得參加本項目投標,建筑施工企業不得與限制準入的勞務企業開展勞務合作;
(4)為貫徹落實《關于在我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有關要求的通知》(蘇建招辦[2022]2號),本項目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本次招標中需要的企業資質)資質動態監管結果不處于不合格狀態;
(5)本項目執行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最新公布的適用于開標當日所在季度的“建筑業企業投標行為考評結果”;
(6)本工程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蘇州市建筑施工企業綜合考評等級為C類投標人參與投標。
□近兩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近一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近三個月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企業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近五年內(從截標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處于違反投標保證信用承諾行為信息公布期內的企業參與投標。
3.7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5-04-27 00:00至2025-05-07 23:59;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潛在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5-05-14 09:30。
5.2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確的事項:
6.1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蘇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蘇州市域一體化交易平臺
6.2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1(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投標人最多只允許中標1個標段。
如果同一投標人在多個標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標人按下列原則推薦中標候選人:
□按照標段順序,投標人在前面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按照標段最高投標限價從大到小的順序,投標人在最高投標限價大的標段被推薦為第一中標候選人后,所投其他標段將不再被推薦為中標候選人。
□。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合理低價法,詳情見附件。
是否采用評定分離:□是?否。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http://www.szzyjy.com.cn:8086/ (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
9.招標人信用承諾書
本次招標項目招標人信用承諾詳見附件。
10.監管部門
蘇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辦公室
11.聯系方式
招 標 人: | 蘇州名城天工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 | 中納建設管理咨詢(蘇州)有限公司 |
地 址: | 蘇州高新區玉山路 | 地 址: | 蘇州市南環東路758號南環匯鄰廣場4#南塔樓10層 |
郵 編: | 郵 編: | ||
聯 系 人: | 邵曉琪 | 聯 系 人: | 黃輝、馬艷、李建亞 |
電 話: | 0512-65308762 | 電 話: | 13616288315 |
傳 真: | 傳 真: | 0512- 68557345 | |
電子郵箱: | 電子郵箱: | 7910172@qq.com | |
2025年4月27日 |
附件:
招標人信用承諾書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原則,按照《江蘇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省政府第120號令)關于信用管理的相關要求,在南新公園地塊建設項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中,我單位鄭重承諾:
一、本項目招標范圍、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合理劃分標段,不利用劃分標段限制和排斥潛在投標人,不利用劃分標段規避招標;
三、科學合理確定施工工期,國有資金投資工程按照工期定額合理確定工期。不盲目趕工期、搶進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參建單位簡化工序、降低質量標準。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氣、重大活動保障等原因停工的,應當給予合理的工期補償;
四、嚴格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計價規定編制招標控制價,不壓低招標控制價,不迫使投標人以低于成本的價格競標;
五、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審慎確定最高投標限價,在有相關異議時及時針對性回復,在調查研究后妥善處理,避免異常低價中標可能帶來的施工質量和安全風險;
六、我單位愿意承擔虛假承諾導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關監管部門依法給予的行政處罰,接受因違背承諾被監管部門記錄、公布、通報、懲戒等不良后果;
七、以上承諾為我單位真實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諾書內容為準。
招標人(電子簽章): | 蘇州名城天工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機構(電子簽章): | 中納建設管理咨詢(蘇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電子簽章): | 法定代表人(電子簽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