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制度的改革及《河北省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與之配套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貫徹實施已近三年了,但在這期間,筆者認為大多數相關單位對《辦法》和(指南)執行較好。但是也有少數單位(特別是少數建設單位)對《辦法》和(指南)學習不夠,理解不透,執行不規范。導致建筑工程竣工驗收過程中出現程序混亂,參驗人員職稱級別、專業驗收組人數、法定代表人委托書不符合要求,驗收上報備案資料不齊等時有發生。
在此,筆者就建設單位怎樣進行工程竣工驗收程序,以及怎樣上報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資料。淺談《辦法》和(指南)在實際工作中的執行和應用。
1、當建設單位收到施工單位竣工驗收申請后,應完成的工作:1.1建設單位應會同施工、監理三個單位的各專業人員根據該工程的實際功能分別組成幾個專業小組對工程進行全面、細致的竣工預驗(即內部初驗)。1.2確認工程具備驗收條件后,建設單位應通知勘察、設計、施工圖審查機構、規劃、公安消防、環保、節能、人防、電梯、檔案、監理、施工等部門,對竣工項目進行專項檢查,并寫出各自的專項檢查合格報告或準許使用文件。1.3組成工程竣工驗收委員會,并確定各專業驗收組組長及組員名單。1.3.1驗收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由建設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書的被委托人擔任。1.3.2設付主任一名,由主任任命,該職務由建設單位派駐施工現場代表或該工程的總監擔任為宜。1.3.3筆者認為還應設工作人員一名,負責會議簽到、會議紀錄和各種文件簽字的傳遞和收集工作。1.3.4驗收委員會不應少于6人,分別由持有單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書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施工圖審查機構等單位的被委托人擔任。1.3.5根據所驗工程的功能確定各專業驗收組組長及組員,一般工程不應少于三個專業驗收組(土建、水暖、電氣)。a、各專業驗收組組長:宜在建設、設計、監理單位由主任任命產生。